催眠深度的分級

催眠深度的分級

催眠深度分級的方式很多,一般較被廣為採用的是分為六級:
1.第一級 小肌肉群的麻痺,例如眼皮肌肉,在催眠中會不聽使喚,以致讓眼睛張不開。
2.第二級 大肌肉群的麻痺,例如手臂僵直,無法舉起手來。
3.第三級 所有的肌肉僵直,受催眠者無法起立,此時受催眠者會有部份痛覺的喪失,而且不能很清晰地數數目字。
4.第四級 痛覺喪失。接受指令下,可以忘記自己的名字。如果要在催眠下進行手術,至少要達到第四級的催眠深度。
5.第五級 觸覺喪失。會產生正性幻覺,也就是可以看見其實並不存在的東西,譬如,受催眠者會在暗示下,在原本空白的牆壁上,看見實際上並不存在的時鐘。
6.第六級 出現負性幻覺,也就是對於實際上存在的東西,受催眠者在催眠師的誘導下,會看不見。例如:在受催眠者面前有張桌子,但是在催眠師的暗示之下,受催眠者會看不見這張桌子。但是,如果要受催眠者走動的話,他又會無意識地自動避開這張桌子,而不會撞到。
這就是前面所說的,當意識層面暫時休息、退居幕後,而讓潛意識主導時,意識層面仍然扮演著監控者的角色。當環境對受催眠者有威脅時,此時監控的意識層面,就會暫時的取回監控權,以保護受催眠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