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cebook
  • LINE
  • Twitter
  • LinkedIn

新聞台

衛福部將推動不孕症暨產檢補助方案

2021/5/11

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方案說明

擴大補助目的

  • 滿足不孕夫妻生育期待
  • 減輕不孕夫妻的經濟負擔

資格條件

不孕夫妻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妻年齡未滿45歲者

補助額度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 每次補助上限維持15萬元。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 首次申請,每次補助上限10萬元。
    • 再次申請,每次補助上限6萬元。

補助次數

妻年齡(歲) 每胎補助次數上限
<40 6
40~44 3

不同療程範圍之補助成數

申請次數/
療程額度
取卵形成
胚胎植入
僅取卵
未植入
僅植入
首次申請 10萬 7萬 3萬
再次申請 6萬 4萬 2萬


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新舊方案對照

擴大前 擴大後
補助對象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不孕夫妻 未滿45歲不孕夫妻
補助次數 1年1次 每胎6次(上限)
未滿 40歲 6次
未滿 45歲 3次
補助額度 每年上限15萬元 首次申請上限 10萬元
再次申請上限 6萬元
受益人數 每年20對 每年2萬3千~2萬8千對
服務可近性 20家人工生殖機構 93家人工生殖機構
簡政便民 民眾自行檢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醫療費用收據等資料提出申請 機構代申請,線上審核


提高產檢次數、增加項目

產檢
次數
  • 增加4次 (妊娠第8、24、30、37週)
  • 經醫療專業判斷有特殊需求者,可專案申請維持母體及胎兒健康,預防妊娠合併症,早期發現異常,及早治療
產檢項目
  • 增加妊娠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 (第24-28週)
    及早發現提供醫療及衛教,降低母嬰併發症風險
  • 增加 2次一般超音波 (第8-12週、第32-36週)
    預估妊娠週數,監測胎兒異常、多胞胎,降低引產率
給付
調高
  • 調高產檢診察費及檢驗費
    提高醫師投入產科意願,提升產科醫師產檢品質

上一頁